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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jīng)濟周刊》記者 馬銘悅 | 北京報道
《2019年女性安居報告》顯示,女性逐漸成為購房的主力軍。2018年,女性購房者比例整體達到了近7年來的最高值,為46.7%,比例接近男性購房者。其中30歲以上的單身大齡女青年購房者逐年增加,比例高于平均值。
《中國經(jīng)濟周刊》記者采訪了6位在一線城市工作的90后女性,她們分享了對“女性婚前要不要買房”“男方買房要不要加女方名字”等問題的看法,她們的回答突顯了當下90后面對婚姻生活的態(tài)度。大部分受訪者表示,和另一半結(jié)婚,圖的不是房子和車子,畢竟這些物質(zhì)上的東西她們自己也能擁有,她們更在乎的是精神層面的東西。
“獨立自主”“積極樂觀”“對美好生活充滿了向往”,這些都已成為“新時代女性”們的標簽。
如果從法律層面來看,婚前買房,怎么做才能保護自己的財產(chǎn)?父母幫孩子付首付或者還房貸應該注意些什么呢?
北京英淇律師事務所主任夏廣域在接受《中國經(jīng)濟周刊》記者采訪時表示,婚前買房分兩種情況:一種是婚前全款買房,結(jié)婚并不影響房屋的屬性,屬于婚前個人財產(chǎn);另一種情況是婚前買房,婚后還貸款,這是目前比較多見的糾紛,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已經(jīng)明確規(guī)定,還貸款部分屬于共有的部分。
關于父母幫孩子付首付或者還房貸,夏廣域律師談到,父母出資買房,如果在簽訂房屋買賣合同過程中不進行明確約定,到離婚訴訟階段,法院就會認為這是贈與夫妻雙方的,屬于雙方共有財產(chǎn)。而如果做了公證,說明父母的出資額只是贈與自己孩子的,那么在離婚過程中,這便屬于自己孩子的婚前個人財產(chǎn),就不會被另一方分走。
編輯:姚冬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