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周刊-經濟網訊 4月19日,據最高檢消息,檢察機關依法分別對苗玉剛、李泊言、張賀文決定逮捕。
天津檢察機關依法對苗玉剛決定逮捕
天津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苗玉剛(正局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天津市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苗玉剛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云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李泊言決定逮捕
中國進出口銀行原專職評審委員李泊言涉嫌受賄、違法發(fā)放貸款一案,由云南省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云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違法發(fā)放貸款罪對李泊言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張賀文決定逮捕
湖南省永州市委原副書記張賀文(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湖南省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賀文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新媒體編輯:王新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