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陽類糖果添加非法成分銷往上海、青海、安徽,13人領刑

中國經濟周刊-經濟網訊(記者 鄭揚波) 3月14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fā)布5件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的典型案例,包括生產、銷售偽劣產品,銷售有毒食品,銷售假藥等。

假冒偽劣商品犯罪的案例中,生產壯陽類食品壓片糖果的賈某某案,違法銷售有毒、有害食品。

涉案犯罪的團伙網購“那非類“原料60公斤,分別在青海、浙江窩點生產含有非法添加成分的壓片糖果共計30余萬片,以虛假廣告引流等網絡營銷為手段,通過聊天軟件逐級發(fā)展山東、江蘇、河北、福建等地經銷商,在網絡上發(fā)布“補腎固精、固本培元”等虛假廣告引流,經電銷至上海、青海、安徽等地,生產、銷售金額達130萬余元。

相關部門在扣押涉案原料、半成品及成品中均檢出“西地那非”成分,而“西地那非”是處方藥,國家明令禁止在食品生產中添加,過量使用易導致心血管系統(tǒng)造成傷害。

在審查過程中,及時銷毀扣押在案的1000余盒產品。此外,檢察機關對涉案的國內兩大電商平臺開展專項治理,下架不安全食品30余種,關停違法店鋪100余家,對80余名違法店鋪經營者增加風險標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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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人員清點涉案物品

最終,2023年,上海鐵路運輸法院判涉案公司罰金50萬元(以下均為人民幣),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非法經營罪分別判處13位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至八個月不等,部分被告人適用緩刑,并處罰金最高至44萬元。

非法添加“西地那非“的案件并不少,據《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在裁判文書網上搜索“西地那非”案件,搜出6617篇文書。北京市、江蘇省和浙江省文書數(shù)量排名靠前,分別為910篇、829篇、77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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